达州市对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

2017-09-18

  “开江沙坝场乡丁家山村村支‘两委’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村民肖某骗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资金3万元,村党支部书记肖继前、村主任张修培、村文书黄庆仪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开江县纪委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是市纪委再次释放的强烈信号。党纪护航,扶贫领域不容染指。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4个、处理86人、党纪政纪处分43人、组织处理12人,责任追究30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11人,通报曝光问题38个41人。

  剑指扶贫领域 扛起责任担当

  今年2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今年第一次会议,明确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脱贫钱”、“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要加大暗访督查巡查力度,强化考核问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监管。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坚决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市纪委监察局主动谋划,积极行动。制发了《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3个方面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下达了“任务书”、规划了“作战图”、明确了“时间表”,组建8个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小组对扶贫领域所有问题开展专项巡察,问题不论大小一网打尽,建立了“责任、问题、整改、问责”4张清单,让每一个责任单位对目标任务清清楚楚,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明白白,整改方案详详细细,保证了工作成效扎扎实实。

  拓宽监督渠道 精准发现问题

  “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深入到当事群众中,很难发现。”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上半年,我市从脱贫攻坚领域派出10个核查组、40名干部深入全市乡镇村社、深入项目现场、深入贫困户家中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核查工作。目前,核查了7个县(市、区)、经开区和市级22个扶贫专项所在的19个部门;核查了乡镇33个、村社52个,项目产业12个,电话抽查贫困群众101个、实地走访贫困群众89名。核查出问题118个,已整改问题100个,正在整改中问题18个,责令各级纪检组织约谈2人。

  “必须全方位畅通监督渠道,才能确保精准发现问题。”发现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6月20日,以“聚焦两个责任,护航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第三期“阳光问廉”在万源成功播出,现场曝光6件脱贫攻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群众对干部作风的监督权,形成了强大震慑。万源、宣汉两地探索建立互联网+脱贫攻坚、互联网+阳光村务,效果明显,让更远、更多的群众更方便地参与监督中来,这种多重监督新模式,让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无所遁形。

  加大查处力度 保持高压态势

  前不久,达川区檀木镇龙王庙村3组组长谭顺福经檀木镇龙王庙村村、组民主评议被评为贫困户。经查,当时其妻李某某已享受了达川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给予谭顺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实际上释放的是一个信号。涉及扶贫领域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是小问题,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问题,应当严肃查处。

  为此,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一个个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相继被查处:达川区亭子镇长艾村原党支部书记梁勋明、长艾村原村主任张真洪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违规办理五保,冒领粮食直补款16.24万元用于村、社集体开支被查处……

  既有霹雳手段,严惩腐败分子,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4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今年以来,我市18名党员干部涉及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被查处。 (邱霞 韩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