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看病不再难、不再贵,是我市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一直以来的目标。2022年,我市医保部门以建设“健康达州”为主线,强监管、促创新、抓服务,不断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医保亮点工作层出不穷,赢得了市委、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
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实施“红黑榜”、领导进大厅等制度。聚力“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行动,提前完成“百日攻坚”8项目标任务和18项重点工作,2名职工被评为“决战先锋”。医保部门受到省级以上通报表扬表彰5项,市级通报表扬10项,省级以上会议交流发言6次,医保管理服务工作获国务院专项督查激励经费200万元。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为2022年度达州市机关干部“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先进集体。
严格落实“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达州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十条措施,印发《关于阶段性缓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等实行缓缴3个月医保费政策,全市3995个参保单位享受缓解政策,涉及11万人次,共计缓缴医保费1.2亿元。
全面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出台《达州市疫情防控新阶段强化医疗保障十一条措施》,开通紧缺药品供应“绿色通道”,加大医保服务事项“帮办代办”,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便捷度。第一时间向定点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20.2亿元,为医疗机构及时采购药械、收治患者提供了有力保障。拨付疫苗费4.06亿元,疫苗接种费5019万元。
推进“两病”门诊用药国家示范城市创建
创新推行“13334”工作,患者认定率、合理用药率不断提高,认定人数增加到59.2万人,认定率提升到10.8%,用药人数增加到19.7万人,用药率增长200.5%,逐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达州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被《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刊登。
不断完善医保待遇政策
出台《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达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改革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门诊共济保障制度。
指导升级“达州达惠保”产品,将部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报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牵头促进渝东北川东北医保待遇、公共服务协同发展。
深入实施医保市级统筹
完善《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实行全市医保基金统收统支。推进业财一体化上线,开展银行软硬件与医保新系统的配套升级,实现基金财务线上办理。全力推行医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与金融机构公开竞争谈判,较上年利息增长25.8%,实现医保基金收益最大化。职工医保运行评价位列全省第一,向上争取资金总额31.04亿元,超额完成0.74亿元,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933万元,位列全省第一。
全面推行DRG付费改革
及时修订完善医保总控办法,制定DRG付费实施细则、经办规程、考核办法、协议管理以及医保医师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保障改革系统集成、平稳实施。2022年全市定点医院全面按DRG付费。
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牵头、15个部门为成员的“达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强化智能监管,探索建立清廉中国大数据实验室“大数据+医保”监督平台,对全市1487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场景监控和药品编码溯源监管。全年暂停医药机构服务资格391家,解除协议10家,行政处罚92家,曝光典型案例4400多个,避免基金损失1.8亿元。基金监管工作经验被国家医疗保障局刊发,被省医疗保障局表扬为“2022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先进单位”。
着力推动药械集中采购
累计落地带量采购药品353个、高值医用耗材7类,平均降价55%,最高降幅98.36%,减少群众用药负担1.5亿元。出台药械带量采购激励措施,兑现国家组织第一至四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冠脉支架结余留用医保基金771.18万元。积极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上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试点,“三流合一”药械采购经验做法被国家医保局推介。
继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体系
全市20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医保窗口,2283个村(社区)实现直接办理或帮办代办全覆盖。在达州市主城区部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商业银行网点、商业保险机构网点、定点医药机构、大型小区设置医保服务窗口,分别开通6至22项医保服务事项,打造主城区“15分钟医保服务圈”。达州市被省医保局确定为全省首批“医保移动支付”试点城市,试点结果评估为“优秀等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取得新进展,激活率增长53%,使用率增长178%。□达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