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市长郭亨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六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共四川省纪委关于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审定《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的请示等议题。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效率,会议审定了《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
《规定(修订)》共分五章六十六条,明确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谈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将行政决策行为规范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要求行政决策权限、范围、规则明晰,立项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发布;凡重大、疑难和专业性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
会议审定了《达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机制、监测预警机制、防治机制、应急机制、科技支撑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减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科技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为探索符合达州实际的农村集体经济有效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保障和支撑,会议审定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改革方向、坚守改革底线、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有序推进五项基本原则,到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会议还审定了《达州市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工作方案》《2017年度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拟奖项目》等议题。
常务副市长李天满,副市长杨勇革、王全兴、胡杰、何政、陈文胜、杜海洋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兵、市政协副主席王能秋列席会议。(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