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65号),要求全市各食品药品监管单位,立即通知并排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1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指出,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通化仁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1的桂利嗪片,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912的浓维磷糖浆,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1015的浓维磷糖浆,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B151132、B170230的浓维磷糖浆,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3的浓维磷糖浆,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3的维酶素片,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102的麝香壮骨膏,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1008、161102的麝香壮骨膏,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1105的麝香壮骨膏,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425、160429的麝香壮骨膏,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16003、216002的曲咪新乳膏。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检查、性状等。(罗天志)